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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大力推进构建大招商格局。构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园区)承接落地”的大招商格局,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市县(园区)”联动的产业招商专班,发挥园区招商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完善外事、外宣、外资、外贸、外经“五外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各类境外资源,拓展外资来源渠道,支持市州围绕重点国家持续开展招商经贸对接。
2.大力推进综合成本优势招商。持续发挥创业和经营要素成本低、医疗教育等生活品质高的优势,扩大有效供给,进一步降低融资、物流、用能、用地、用人、制度性交易等综合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投资动力。
3.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出台《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常态化开展“走找想促”“三送三解三优”行动。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强招商合规管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实现透明招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项目清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加强招商引资领域诚信建设,兑现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承诺,畅通投诉处理渠道。
4. 支持产业生态招商。聚焦“4×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11条重点倍增产业链精准招商,依托“两图两库两队三池”,开展补链、延链、扩链、强链、优链招商,重点招引节点型、链主型企业。鼓励市州争取国家产业备份基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布局建设和国家区域性产业政策,持续优化人才、科技、创新等全要素产业生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
5.支持开展资本招商。支持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创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引导、培育、孵化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吸引更多市场化基金集聚,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基金联动机制,强化“招投联动”“投贷联动”“投孵联动”,形成投资合力。加大外资吸引力度,加快推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
6.支持应用场景招商。推进科技产业创新与场景创新深度融合,运用场景思维促进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提升招引水平。结合政务和社会场景需求,组织开展场景路演、场景对接等活动,吸引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参与场景建设。
7.支持做好存量招商。充分挖掘在湘投资企业潜能,扩大在湘投资规模。引导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品创新、产业升级、产能提升。支持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引进新的战略合作伙伴,盘活闲置资源。
8.支持展会活动招商。发挥中非经贸博览会、全球湘商大会、世界计算大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中国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产业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资源汇聚优势,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等国际性、专业性展会活动,开展精准招商,推动更多客商展商变投资商。
9.支持发挥特色优势招商。发挥科教文化、新消费活力、中非经贸合作平台、五大国际贸易通道等优势,科学分析本地资源禀赋条件,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招商引资,推动形成产业集聚。
10.加强数字化招商。建立“投资湖南”数字化招商云平台,横向整合部门数据库、项目库、客商库,纵向整合市县(园区)资源和优质产业空间载体,推动招商供需精准匹配。强化数据分析能力,提升招商云平台效能,数字赋能助力重点项目招引。
11.加强招商能力培养。加强产业招商研究,提高对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方向、重点企业投资动态及需求等分析研判能力,提升招商科学性。加强招商领军人才和市场化招商机构培育引进力度。推动园区招商队伍市场化转型。组织招商干部到东部沿海先进园区交流学习,举办招商能力建设研修班,提升招商干部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一线、国企和三类500强等企业锻炼。
12.加强项目管理服务。建立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事前评估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综合测算、尽职调查、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事中招商引资项目科学决策和合规管理机制,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加强项目建设要素服务保障。完善事后评价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定期评价项目综合效益和履约情况。
13.加强招商统筹合作。强化招商流程、招商秩序和招商政策统筹,完善重大项目信息共享、协调推进等机制。加强协同招商,鼓励省内园区与东部发达地区园区开展跨区域共建合作,推广园区合作共建模式,建立完善跨区域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
14.大力推进湘商回归。定期召开恳谈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强与异地商协会、知名高校校友会、湘籍院士专家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组织回湘考察、洽谈活动,推动资本回流、产业回迁、企业回归、智力回哺。